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
提升关键领域技术创新能力,
助推新区企业、高校院所
科技创新实现突破式、跨越式发展,
昨日,《青岛西海岸新区重大科技创新
专项管理暂行办法》正式印发。
详情如下:
重大专项聚焦新区海洋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“四新”经济等产业发展,重点支持创新性强、技术含量高,具有较强的市场优势和发展潜力,能够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。
申报单位须为新区依法登记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、新型研发机构、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。
单个重大专项的预算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,财政资金支持不超过预算总额的三分之一,单个项目最高资助2000万元。已取得省级及以上资金支持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,且没有区级财政配套资助要求的,直接按照资助金额给予1:0.5配套,最高资助1000万元。
重大专项遵循“需求导向、突出重点、公开公正、择优支持”的原则,每年度根据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需求,分领域分批发布项目申报指南,委托第三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评审,加强项目监督管理。单个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。
下一步,
新区将以科技创新为支撑,
抢抓发展机遇,
全力打造科技创新驱动的新引擎、
技术成果转化的新高地、
区域创新发展的新示范,
加快建设国家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