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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机械电子工程学会关于征集团体标准项目申报的通知
2022-01-12 14:37:13 返回列表

 青岛市机械电子工程学会

青机电标〔2022〕01号


关于征集团体标准项目申报的通知

 

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、有关企业: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等文件精神,依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规定,推动行业标准创新,及时满足市场和企业对行业管理标准的需求,经国家标准化组织审核,青岛市机械电子工程学会(以下简称学会)已于2021年3月正式获得组织制定和发布团体标准的认定,核准标准编号为T/QME,同年成功完成数项团体标准发布。

参与标准制定,是企业迈向国内高端水平乃至国际化水平的重要标志,意义非凡。随着企业、参与单位在标准制定中存在感的持续加深,将不断提升其在该领域的标准话语权和国内外影响力,赢得业界普遍关注。学会将全力保驾护航,助力企业及参与单位夯实标准化建设水平和能力,为未来行业标准、国家标准甚至国际标准出台奠定坚实的基础。

根据《青岛市机械电子工程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决定正式启动2022年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征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立项条件与范围

围绕促进地区高质量发展需求、建立与现代产业相适应的先进标准体系,申报团体标准的项目需为适应市场需求有关的技术标准、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,填补现有国际、国家、行业和地方标准空白,或高于国家、行业、地方标准技术要求,以团体标准助力地区创新发展、协调发展、绿色发展、开放发展。

具体涉及以下范围:

(一)通用原则和要求;

(二)管理方法、技术和工具开发;

(三)专业人员知识体系和培养方案开发;

(四)最佳实践的标准化;

(五)科技专利融入、技术成果转化;

(六)其他相关的创新业务活动。

 

二、申请要求

(一)申请单位需具备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或科研基础,有配套的技术、设备及人员条件。具备上述标准编制能力的法人单位可随时向学会提出立项申请,会员单位优先。

(二)申请的团体标准应当具备扎实的前期调研基础,主要技术指标和标准内容要科学合理,并在企业内得到应用和验证。申请内容应当包括立项目的、立项理由、标准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、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等。

(三)标准编制经费应按照学会团体标准管理的要求来共同筹措,主要用于标准编制、试验验证等方面的支出。

(四)学会根据申报情况,组织专家审查并给出是否批准立项的结论。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(www.ttbz.org.cn)学会官网(www.qdjxdz.com)发布。

 

三、团体标准提案的提出

(一)由3家以上单位联名提出团体标准提案;

(二)学会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提出团体标准提案;

(三)受相关政府部门委托提出团体标准提案。

四、报送程序与方式

拟向学会申请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的单位,应填写《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》,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交学会秘书处。

 

五、联系方式

邮箱:annaw001@163.com

联系人:王力平  联系电话:85720163  13853212603

附件:1. 《青岛市机械电子工程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

2. 《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》

附件1 青岛市机械电子工程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.pdf

附件2 项目建议书.docx

项目征集通知.pdf

          青岛市机械电子工程学会     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年1月8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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